联系电话:15957362227、13429417081
凡是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且2025年4月14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认定为准。
9月12日,东方通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0号),由于涉及2020年后的三年虚假记载问题,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同日,证监会官网通报将严肃查处东方通严重财务造假案件,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此前东方通多次提示行政处罚事项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本次之所以重罚只要原因是2022年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高达22亿,发行文件多数引用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严重捣乱了证券市场的发行秩序。基于处罚内容,凡是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且2025年4月14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认定为准。
本次涉及的财务造假缘起2018年的一起高溢价并购,东方通以6亿元的对价受让闽清华创、沙县嘉特思及星通投资持有的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对比并购标的净资产溢价高达12倍!对此交易对方承诺泰策科技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200万元、6,760万元、和6,760万元。
这里面不得不提泰策科技的业绩承诺方都是合伙企业和公司客体,穿透至自然人的股东均为李宁、李忱、陈忠国三人,三人按照72%、20%和8%的比例承担相应无法清偿的业绩补偿义务,并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处罚认定推翻泰策科技业绩承诺期业绩
根据2021年报最终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显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泰策科技累计实现净2.38亿元,累计业绩承诺净利润2.27亿元,累计业绩承诺实现率为105.03%。
(来源:东方通2021年度报告)
从数据角度,泰策科技的业绩承诺实现率数据完全脱离了正常的市场波动,几乎是为了顺利拿到6亿对价量身定制。作为业绩承诺完成的最大受益主体也是持有泰策科技79%福州闽清华创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在2021年8月6日就完成了注销,如果未完成并购东方通几乎只能向三个自然人追偿。
(来源:企查查)
完美完成业绩对赌后,泰策科技玩起了业绩变脸,从业绩变脸的主要原因看就是前期收入确认的应收账款存在大面积无法回收问题。
最终,证监会处罚认定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东方通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东方通披露的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扣除虚增部分的利润后,泰策科技业绩承诺完成率仅为21%,三位自然人需要将6亿收购款多数返还上市公司。
作为实控人的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为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作为公司董事长理论上有忠实义务确保上市公司财产的安全和股东的利益,但是这种胳膊肘往外拐的行为几乎相当于配合收购对方完成业绩承诺,双手奉上6亿并购款,这其中是否存在其他利益纠葛呢?
对于泰策科技这家随时存在暴雷风险的子公司,东方通在2023年12月拟与上海悦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其转让公司持有的泰策科技100%股权。当时转让价格为4亿元,相比收购价格减少了2亿元。
有意思的是该笔股权转让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和受让方已经支付2.05亿元的背景下,2024年4月,双方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受让方将标的公司泰策科技股权转回东方通。
立案后多家基金闪退前十股东名单,22亿融资保荐机构是否担责?
透过历史财务数据不难发现东方通2021年前的财务数据很有迷惑性,黄永军成为实控人后公司2018年到2021年收入、利润和经营现金流指标可谓持续改善,公司一副进入发展快车道的现象。透过虚假业绩增长,东方通2022年成功募集资金22亿元,对比2021年净资产,几乎是再造了一个东方通。
由于涉及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2亿元处以10%的罚款。
虽然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但是在前实控人清仓减持后,现实控人黄永军通过多次增持,于2021年4月正式成为*ST东通的实际控制人。大学毕业后黄永军就长期任职在东方通,前实控人退出后将公司控制权交给这位资深员工,通过多次增持成为公司实控人。
在他的代领下东方通最新一期半年报各业务板块较上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增长,但是通过资本运作财务造假手段实现的不公平发展机会严重违背了资本市场诚信公平原则,证监会对黄永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立案调查前,东方通前十大股东中尚有3家基金,1家社保的持股身影,但是暴雷后半年报前十大股东清一色自然人,机构退出了前十大股东。或许公司在软件中间件、网络信息安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产品和竞争优势。当实控人增持机构大量持股的信息传递给市场,中小投资者压根无法联想到公司或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值得关注的是,第一创业作为2022年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否需要对公司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同管辖法院的乐视网判决中的认定,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欺诈发行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交易决定之间想要证明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存在一定难度,那么保荐机构最终认定有责任同样因交易因果阻断很难支持。
征集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19”,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提示:直接向律所委托,本平台只负责宣传推广,委托纠纷于本平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