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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2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应尽早主张民事赔偿。
2025年3月14日,因涉及20222年报虚假记载问题,智云股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行政处罚满一年并且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公司有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虽然,公司对于处罚认定的虚假陈述内容已经完成整改,但是最新半年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达63.59%,即使合同负债尚有1.16亿公司收入大幅下滑主要系验收进度未达预期所致,不过公司应收账款超半数已经计提坏账准备,后期能否回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这无疑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形成积压,叠加下游需求下降,现金流枯竭的局面能否改善直接影响股民索赔诉讼的获赔问题。
半年报显示,公司已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诉讼资料,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总金额合计2294514.65元,其中已结案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 808,631.50 元,尚在审理中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1485883.15元。通过公开渠道获悉,结案投资者系通过调解获赔。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处罚决定显示:2020年6月,智云股份收购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81.3181%的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九天中创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智云股份半年报货币资金仅剩1919万,虽然前期部分投资者调解获赔,但是随着经营现金流的枯竭后续案件能否调解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对于符合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2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应尽早主张民事赔偿,虽然前期诉讼金额仅有二百余万,不排除后期该金额大幅扩大的可能。
征集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197”,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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