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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并且2026年8月4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和监管认定为准。
2026年8月4日晚间,联创光电及实际控制人伍锐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伍锐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立案。
联创光电8月28日晚间公告,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及江西联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贸易协议并支付预付款项方式向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付款,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控股股东。由于控股股东出现债务危机, 导致截止本报告期末尚有169,204.22 万元预付款项未退回,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规定,若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在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公司表示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5.60亿元,月均存款余额12.38亿元。经测算公司全年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约为8到10亿元,多余的资金实际上用于开展低风险铜贸易业务。
2025年公司累计支付预付款146亿元,收回102亿元,实际用于采购的资金只有43亿元,为了规避定期报告出现高额预付款异常,通常于季度初向交易对象预付采购款,资金流出后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季度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将预付资金退回交易对象,由交易对象退回营销中心。

根据公司历年有息负债、货币资金和运营资金需求分析,公司至少2022年就存在大幅不合理举债行为,虽然公司并未披露2025年度前预付款的情况,但是超过合理资金需求的举债行为大概率是为了配合控股股东套用公司资金。随着控股股东股权的陆续冻结拍卖,后续如何化解占款危机?控股权是否存在变更风险呢?
易索资讯主理律师娄霄云提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假如控股股东未陷入债务危机,非经营占款的隐雷或不会那么快引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到2023年)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2024年和2025年)对于公司如此异常的资金异常支付行为,未提出任何质疑,货币资金和预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是否勤勉尽责。
对于凡是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买入并且2026年8月4日收盘还持有的投资者,或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和监管认定为准。
征集中
一、投资差额损失,大部分法院普遍支持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佣金(按照投资者差额损失*万分之三到五),印花税(按照投资差额损失*千分之一)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下列材料:
1、在首页搜索界面搜查“ys096”,按照要求完成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单只股票纸质版对账单(交易频繁的投资者请同时准备电子版对账单EXCEL格式)。投资者如果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或通过信用账户在征集时间段内买卖过股票的,需打印所有账户单只股票的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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